按政策规定,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每次领取失业金最长不能超过24个月。
佛山失业金领取期满了还可以继续领取吗?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失业保险金“畅通领、安全办”的通知》(人社厅发〔2020〕24号)规定,对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且距离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年的失业人员,可继续发放失业保险金直至法定退休年龄,实施时间自2019年12月起。
注意:失业人员无需个人提出申请,由社保部门在4月份主动进行补发和续发。
案例1:
陈姨1970年12月出生,按照女职工50岁到达法定退休年龄的规定,于2020年12月退休。其领取失业金本已于2019年12月期满,但按照该项新政策规定,可以继续申领2020年1月至2020年12月共12个月的失业保险待遇。陈姨4月开始就可以继续申领2020年4月至2020年12月的续发待遇,还可享受2020年1月至2020年3月补发3个月的失业保险待遇呢。
案例2:
王叔1961年1月出生,按照男职工60岁到达法定退休年龄的规定,于2021年1月退休。其原失业金领取期限本于2020年3月期满,不过现在按照新政策规定,他仍可继续领取2020年4月至2021年1月长达10个月的续发失业保险待遇哦。
拓展资料:
失业金最多只能领24个月?一生只能领一次?
答:政策指的是失业金单次领取期限最长24个月,不是终生只能领24个月。如果本人重新就业并参加失业保险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再次失业时,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与前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的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不超过24个月。即只是每次领取失业金的期限不能超过24个月,但有重新就业参加失业保险经历,再次失业时满足申领条件的,是可以再多次申领失业金,累计领取月数允许超过24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