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申报指南

地方特产2022-04-02 23:01:21佚名

温州市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申报指南

  温州市市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

  申报对象:各县(市、区)政府。

  奖励额度: 根据因素法分配:以各县(市、区)扶贫工作任务完成考核结果为标准,采取因素法(根据当年度重点任务分配情况、上年度任务完成情况、资金使用绩效等因素分配)进行差异化分配,重点用于直接推动或带动扶贫对象增收或改善生产生活环境的项目。

  项目类型 : 转移支付类。

  申报材料 :由主管部门代办,无需申报材料。

  受理时间 :每年6月底前完成资金分配。

  政府内部流转流程

  1. 每年4月底前,市农业农村局完成上年度资金使用即任务完成情况检查考核(如列入绩效评价计划,时间安排顺延)。

  2. 每年5月底前,市农业农村局商市财政局后拟定当年度资金分配方案。

  3. 市农业农村局登陆温州市产业政策奖励兑现系统,在线上传资金分配表(详见附表)。

  4. 拟补助县(市、区)名单及分配结果在线公示5个工作日,并向相关县(市、区)农业农村局和财政局推送资金分配情况信息。

  5. 经公示无异议后,市财政局会同市农业农村局在公示之后15个工作日内联合发文,将资金转移支付给县(市、区)财政。

  咨询电话 市农业农村局扶贫处

  联系方式:0577-88968823

  市财政局农业处 联系方式:0577-88526528

  申报时间暂未开启申报

本文标签: 财政局  分配  农业  农村  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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