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申请接收地址
申请方式:网上申请,现场窗口申请
联系电话:0577-88523092
办公地址: 国家税务总局温州市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办税服务厅(温州市鹿城区绣山路299号附属楼一楼);
2.办理流程
申请
纳税人到办税服务厅,或通过浙江省电子税务局、浙江政务服务网、浙江税务APP提出申请,并选择结果送达方式。
受理并审查
审批标准:对纳税人提交资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受理申请; 纳税人提交资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制作《税务事项通知书》(补正通知),一次性告知纳税人需补正的内容; 依法不属于本机关职权或本业务受理范围的,制作《税务事项通知书》(不予受理通知),告知纳税人不予受理的原因。
办理结果:
1.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受理申请,出具《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完税证明(文书式)》或《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纳税记录》
2.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出具《税务事项通知书》(补正通知);
3.不属于本机关职权或本业务受理范围的,制作《税务事项通知书》(不予受理通知)。
受理条件
(一)自然人已按规定办理申报并缴纳个人所得税(包括扣缴义务人已按规定办理全员全额申报并缴纳个人所得税款的)。
申报材料
1.纳税人身份证明(纸质或电子)
2.委托协议书1份、代理人身份证明(纸质或电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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