苍南县关于退役军人、其他优抚对象优待证申领工作的公告
全县广大退役军人、其他优抚对象:
根据退役军人事务部《退役军人、其他优抚对象优待证管理办法(试行)》及有关规定,我县退役军人、其他优抚对象优待证申领工作已正式启动,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申请条件
符合条件的退役军人和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等其他优抚对象。
二、申请所需材料
(1)身份证;
(2)户口簿;
(3)一寸白底免冠彩色证件照(大小:20K-50K,规格:352*440,分辨率:不低于300DPI,格式:JPG);
(4)服役材料;
(5)烈士证书、因公牺牲军人证明书、病故军人证明书等相关证件,与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关系的证明材料(烈士遗属,因公牺牲、病故军人遗属提供);
(6)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残疾军人提供);
(7)委托他人申请的,受托人需提供受托人居民身份证及委托书等相关证件或材料;
(8)立功受奖证件;
(9)退役后的奖惩材料。
三、申请地点
各乡镇退役军人服务站(详见附件3、附件4)。
四、合作银行
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
五、申请方式
1、线上申请
(1)线上填写表格:退役军人选择附件1的表格,其他优抚对象选择附件2的表格,进行线上填写并上传所需材料。
(2)递交证件照:申请人向户籍地乡镇(片区)退役军人服务站递交一寸白底免冠彩色证件照,用于制作优待证。
(3)分级审核:收到申请后,县、市、省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进行逐级审核,审核通过后统一由制证银行核验并制证。
2、现场申请
(1)领取纸质表格填写:申请人携带上述所需材料到户籍地乡镇(片区)退役军人服务站领取纸质版表格填写。
(2)提交申请材料:向退役军人服务站递交建档立卡和申领优待证所需证明材料的电子版、原件和表格。各退役军人服务站将信息录入系统并经申请人签字确认后报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3)分级审核:收到申请后,县、市、省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进行逐级审核,审核通过后统一由制证银行核验并制证。
六、申请时间
即日起至2022年7月31日。
优待证申领相关政策可就近向属地乡镇(片区)退役军人服务站进行咨询了解。
苍南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2年3月22日
附件:退役军人建档立卡信息登记表
▲长按识别或扫上方二维码▲
在线填写退役军人建档立卡基础电子档案信息表
其他优抚对象建档立卡信息登记表
▲长按识别或扫上方二维码▲
在线填写其他优抚对象建档立卡基础电子档案信息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