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南海区新生儿医保办理及报销方法
☑ 新生儿医保办理:
如市民为本区户籍人员,请自新生儿出生之日起90天内向户籍地社区行政服务中心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窗口申报基本医疗保险中途参保,并提交以下资料:
1、有效居民身份证或佛山市社会保障卡。
2、户口簿(首页和本人页)及复印件。
3、指定银行活期存折(借记卡)或佛山市社会保障卡。
4、委托代办的,提供代办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佛山市社会保障卡和近亲属关系证明材料等。
如市民为异地务工人员(父母双方均为非本市户籍的,其中一方或双方在本市参加基本医保累计缴费1年且处于参保缴费状态),请自新生儿出生之日起90天内向父母一方或双方在我市参加基本医保所在镇街的行政服务中心申报基本医疗保险中途参保,并提交以下资料:
1、符合条件的父或母的《居民户口簿》。
2、符合条件的父或母的《居民身份证》。
3、指定银行活期存折(借记卡)或佛山市社会保障卡。
4、符合条件父母一方的参保证明材料等。
☑ 新生儿医保报销:
如新生儿出生90天内参加基本医保的,缴费达账后,从其出生之日起所发生的符合正常范围内的医疗费用(普通门诊除外),根据相关政策规定由统筹基金予以报销。
如有疑问,请咨询相关办理基本医疗保险中途参保的社保经办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