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温州市区企业留岗补助、返岗交通补贴 和“老带新”奖励实施细则》(温人社发〔2022〕4 号)文件精神,现将返岗交通补贴实施细则说明如下:
返岗交通补贴
(一)返岗交通补贴对象
市区企业的外来员工,由企业统一申报。
(二)返岗交通补贴条件
1.外来员工须参加 2022 年 1 月的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或工伤保险。
2.在2022年2月1日至2022年2月28日返温。
返温时间:乘坐公共交通回温的以目的地为温州的实名制交通票据的出发时间为准。自行返温无实名制票据的以通信大数据行程卡 到达温州市显示的更新时间为准(自驾回温人员应在回温且行程卡信息更新后第一时间提供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截图交企业备案保存。)
(三)返岗交通补贴标准
补贴金额以身份证号前两位界定,市外省内100元/人,华东地区(上海、江苏、安徽、福建、江西、山东)300 元/人,华东以外地区 500 元/人。
(四)返岗交通补贴申报流程
企业可登录温州市产业政策奖励兑现系统(网址:https://reward.wenzhou.gov.cn/app)搜索“自行返岗就业路 费补贴”进行申报,提交《2022年温州市区返岗交通补贴员工 明细表》材料,申报日期为2022年2 月7日至2022年3月31日。企业应据实提供申报补贴员工名单和金额,可多次申报。
企业须留存返岗交通补贴员工的实名制交通票据备查,如登机 牌、飞机票、发票(含行程日期)、汽车票、火车票等。自行返 温无实名制票据的企业需留存企业员工的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备 查,行程卡显示时间必须为2022年2月1日至2022年2月28日期间,行程卡手机号需与申报表填写一致,行程卡须有市外 途经地且到达地为温州市(行程卡显示的第一个地点为温州 市),各地在收到申请后 10 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和发放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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