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02-17
温州市人才租房补贴申报领取指南
受理时间:日常化受理(暂未开启申报)
申报入口:点击进入
一、申报对象
在温企业或高校、科研院所工作。已与用人单位签订3年(含)以上全职正式聘用合同,申请时已在温连续缴纳6个月(含)以上社会养老保险金或个税。(符合《温州市柔性引才实施办法(试行)》规定的校地平台和退休返聘等柔性方式引进的对象,可以用人单位提供的工资发放证明替代个税证明。)且申请人及配偶在隶属地无住房且未享受过相关住房优惠政策的以下人才可享受本政策:
1、D类以上人才、正高级职称(特级技师)人才、博士研究生。
2、副高级职称(高级技师)人才、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其他E类人才。
3、全日制本科生。
4、新到市区中小微企业就业,在市区无住房且毕业未满5年的全日制专科高校毕业生发放租房补贴。
由人才所在的单位统一申报。
二、奖励额度
1、D类以上人才、正高级职称(特级技师)人才、博士研究生:每月2400元。
2、副高级职称(高级技师)人才、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其他E类人才:每月1200元。
3、全日制本科生:每月600元。
4、向新到市区中小微企业就业,在市区无住房且毕业未满5年的全日制专科高校毕业生发放租房补贴,补贴标准为每月300元。
5、补贴时间累计不超过8年。
补贴一年发放3次,一般在5月、8月和11月发放。
(在2020年9月1日-2021年9月30日,新入职民营企业的全日制大学本科生、专科生,补贴额度每月900元、450元)
三、申报材料
①申请人及配偶身份证(或护照);
②人才资格证明材料;
③用人单位出具的工作经历和全职在岗工作证明报告(要求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且以聘用合同、6个月以上的社保或个税缴纳等为佐证材料);
④用人单位营业执照或社团法人登记证书等证明材料;
⑤与出租方签署的房屋租房合同或协议。
企业办事流程
1、申报人根据申报通知要求,登录温州市产业政策奖励兑现系统,在线填写并提交《温州市人才租房补贴申请表》并上传相关申报材料。
2、根据短信提醒,查看审核、公示进展。
3、资格审核、公示合格后,人才单位下载并填写《温州市人才租房补贴发放协议》(一式二份)。人才单位在协议上签字盖章后,人才单位到属地住建部门签订租房协议。
政府内部流转流程
1 系统按照申请人在线提交的《申请表》及上传的资料,转派在线审查任务。
2 人才办、住建等联审部门登录“温州市人才住房综合信息管理系统”开展审核工作。
3 通过审定的拟奖励项目在线公示5个工作日,并向申报单位发送公示提醒
4 经公示无异议后,住建部门依据电子审批单,在补贴发放时间内向企业《申请表》中提供的基本账户拨付奖补资金。
咨询电话
人才部门(本科生及以上)
市本级 0577-88961172
鹿城区 0577-88030286
龙湾区 0577-86966625
瓯海区 0577-88538082
洞头区 0577-59969017
乐清市 0577-61882869
瑞安市 0577-65810551
永嘉县 0577-57756270
文成县 0577-67833866
平阳县 0577-58198530
泰顺县 0577-67582403
苍南县 0577-68881239
龙港市 0577-68660105
瓯江口 0577-55875302
人社部门(大专生)
市本级 0577-89090555
鹿城区 0577-56781316
龙湾区 0577-86966758
瓯海区 0577-88505012
洞头区 0577-63486985
乐清市 0577-62572905
瑞安市 0577-65851610
永嘉县 0577-67222919
文成县 0577-59026271
平阳县 0577-63188355
泰顺县 0577-67595738
苍南县 0577-68680318
龙港市 0577-59911820
瓯江口 0577-55875059
经开区 0577-86996801
住建部门
市本级 0577-89987291
鹿城区 0577-88610170
龙湾区 0577-86359616
瓯海区 0577-88510598
洞头区 0577-63366686
乐清市 0577-61523113
瑞安市 0577-65827388
永嘉县 0577-67952030
文成县 0577-59029174
平阳县 0577-58191703
泰顺县 0577-59291956
苍南县 0577-59896012
龙港市 0577-59902531
瓯江口 0577-55875168
经开区 0577-869966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