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乐清市为什么要调整巡游出租车春节运价?
出租汽车是城市综合交通运输体系的组成部分,是城市公共交通的补充,为社会公众提供个性化运输服务。2019年以前,我市巡游出租车在春节期间不打表甚至乱收费现象突出,市民反响强烈。2019年、2020年、2021年春节期间,经市政府同意,我市巡游出租车试行临时运价。据市交通局评估,春节临时运价政策出台后,有效避免了以往出租车无序加价现象,行业收费更加规范,乘客也普遍理解,司机和乘客之间的沟通更加顺畅,市民投诉件同比大幅下降,效果明显。
根据前三年春节临时运价试行实际,乐清市市发改局认为建立巡游出租车春节运价长效机制,并对运价进行适当调整非常必要。
出台出租车春节运价的政策依据:一是《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6〕58号)规定,“理顺价格形成机制。建立出租汽车运价动态调整机制,健全作价规则,充分发挥运价调节出租汽车运输市场供求关系的杠杆作用。”
二是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价格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浙委发〔2016〕27号)规定,“完善交通运输价格机制。结合出租车经营体制改革,按照市场化取向推进出租车客运价格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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