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津贴费。
在部队发放,2年共约2万多元,艰苦地区和特殊单位另有提高。
2.退役金。
退役时由部队发放,约1万多元。
3.家庭优待金。
由地方政府发放,共发2年,每年按照不低于当地上一年度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0%的标准发放;
义务兵服役期间个人获得荣誉称号、立功或者获得优秀士兵称号的,其家庭按不同比例增发一次性优待金;
对到新疆、西藏等军队确定的高原、边远、艰苦地区服役的义务兵,其家庭优待金按照不低于普通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当年发放标准的2倍发放。
4.一次性经济补助金。
由地方政府对退出现役的义务兵发放,标准不低于2.5万元。
5.大学生学费资助。
大学生服义务兵役享受学费补偿代偿,本专科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研究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
6.大学毕业生入伍补助。
2018至2020年,广东省除广州、深圳市以外的19个地级市应征入伍的普通高校全日制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含高职)应(往)届毕业生,且服役满2年的,硕(博)士毕业生每人3万元,本科毕业生每人2.5万元,专科毕业生每人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