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供暖时间
潍坊市城市管理局联合市气象部门对天气变化情况进行了综合研判,经报请市政府同意,决定潍坊中心城区于11月9日12时,启动居民供热低温运行,11月12日12时,居民小区提前达标供暖。
根据《潍坊市供热条例》规定,潍坊市中心城区冬季供热时间为每年11月14日中午12时至次年3月15日12时。近年来,潍坊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群众供暖工作,当作冬季最重要的民生工程来抓,每年供暖季前后,都要召集相关部门,组织研判提前、延长供暖时间,形成了“根据天气冷暖,适当提前和延长供热时间”的机制,提前和延长供热的热源成本由政府买单,供用热产生的人工、水电等费用由供热企业承担,居民不用自己掏腰包。今年冬季,潍坊市委、市政府及早研判今冬供热形势,协调解决了延长供暖补贴资金,各级各部门和供热企业未雨绸缪、早做谋划。目前,各项工作进展有序,供热保障扎实有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