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医保异地就医备案补办怎么办理?
允许补办异地就医备案后享受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服务。
参保人员异地就医,在备案有效期内办理入院手续的,出院时不受备案有效期限制,可正常直接结算相应医疗费用。
参保人员出院结算前向参保地申请补办异地就医备案的,参保地应予以支持;
就医地联网定点医疗机构应为出院前补办了备案手续的参保人员办理医疗费用直接结算。
异地就医参保人员自费结算后按规定补办备案手续的,可以按参保地规定申请医保手工(零星)报销。
参保人员补办的备案有效期起始时间晚于入院时间但早于出院时间的,视为有效备案,可正常直接结算该次住院医疗费用。
办理材料:
未备案登记的,需携带本次住院发票原件,清单原件和病案首页,出院记录,临时医嘱,长期医嘱,参保人医保卡复印件,户口本复印件,代办人的身份证和银行卡复印件,前往您所在的区医保经办机构进行报销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