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2023年大连征兵优待政策有哪些?
答:主要优待政策如下↓↓
(一)相关经济待遇
1.义务兵家庭优待金。每服役满6个月由入伍地县级政府发放一次,入伍到艰苦边远地区的按1倍以上标准增发。2022年我市家庭优待金两年统一为52336元。
2.自主就业一次性经济补助。选择自主就业的,由退役接收安置地县级政府给予一次性经济补助。2022年我市义务兵自主就业一次性经济补助平均约为24000元。
3.学费补偿和贷款代偿金。本专科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 元,研究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6000 元。
4.一次性奖励金。普通高校专科、高级技工毕业生每人10000元,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预备技师毕业生每人15000元。
(二)退役招录招聘
我省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时,拿出一定比例面向退役大学生士兵定向考录。辽宁省军区每年公开招考文职人员时,安排二分之一以上的专业技能岗位和一定数量的管理、技术岗位,专项招考大学毕业生退役士兵。我市事业单位定向招聘: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从我市应征入伍且服满二年义务兵役,全市每年按当年毕业生退役人数50%且不超过220人的数量招聘。
(三)退役后复学升学
1.对入伍前在高校就读的学生(含高校新生),保留学籍或入学资格至退役后2年内。退役后回原就读学校复学的,符合学籍管理规定,经学校同意可调整专业。
2.专科学历学生参军退役并完成学业后,免试入读普通本科或根据意愿入读成人本科。
3.高校毕业生退役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荣立二等功及以上的初试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4.设立“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教育部每年安排8000人专项计划。
(四)市国资委出资企业大学生员工入伍额外享受政策
1.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10000元,义务兵服役期间每月发放补贴1500元。
2.义务兵服役期内立功受奖的,企业按受奖情况按次给予1000—10000元奖励。
3.服役期内被评为“四有”优秀士兵并嘉奖的,退役后优先安排岗位,荣立个人三等功以上奖励的优先提拔使用。
4.退役后复职复工的,服役年限计入工龄,享受不低于本企业同类同级员工的各项福利待遇。
具体咨询企业武装部、人事部等部门。
在伍期间政策
(一)军士选取
服满二年义务兵役后可分阶段选取军士,表现特别优秀的经批准可以提前转改军士。普通高校毕业生士兵选取军士首次授衔,大专毕业生定为中士第1年,本科毕业生定为中士第2年。
(二)优秀士兵选拔军官
1.士兵考学。普通高中毕业以上学历,不超过22周岁,服役满1年,历年个人年度军事训练成绩为良好以上,体检合格。
2.大学毕业生士兵提干。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以上毕业,本科年龄不超过26周岁,服役满1年,历年个人年度军事训练成绩为良好以上,体检合格。
3.优秀士兵保送入学。普通高中毕业以上学历士兵,服役满1年,符合相关条件可保送军队院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