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投靠落户条件有哪些:
夫妻投靠落户申请条件:
1.夫妻投靠将户口迁入我市的,需夫(妻)结婚登记时间满一周年。夫妻复婚的以复婚登记时间作为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时限的起算点;
2.对于厦门市高层次留学人才,以及经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公务员局)、市教育局审批调入我市(含从岛外调入岛内)时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或高级职称或高级技能等人才【点击查看政策原文】落户厦门后,其配偶的投靠不受年限限制。
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申请条件:
投靠父(母)的子女年龄未满18周岁,继子女不能单独投靠具有法定抚养责任的继父或继母。
父母投靠成年子女申请条件:
1.父(母)投靠成年子女的,将户口迁入思明区、湖里区的,需父母结婚登记时间均满五周年;将户口迁入集美区、海沧区、同安区、翔安区的,需父母结婚登记时间均满三周年。父母复婚的以复婚登记时间作为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时限的起算点;
2.本人或配偶及被投靠子女或配偶在厦拥有《厦门市土地房屋产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房屋用途为住宅,且所有权份额所占比例不得低于50%)的房产;
3.父母年龄要求,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
4.岛外海沧区、集美区、同安区、翔安区因父母投靠成年子女移入岛内思明区或湖里区的,与市外迁入的结婚年限要求一致。
5.父(母)年龄满80周岁的,投靠本市户籍子(女)不受以上条件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