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新引进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才安家补贴条件:
本市行政区域内登记用人单位全职新引进且办理人才引进手续的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才(实施公务员法管理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除外)。
申请人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全职在佛山工作,并与我市用人单位签订3年及以上劳动或聘用合同;
2、经佛山市党委、政府人才部门办理市外调动(引进)手续;
3、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所获得的资质须在引进佛山前取得);
4、社保关系和个人工资薪金所得税缴纳地在佛山市。
温馨提示:
申请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享受相关待遇,用人单位需在5个工作日内向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报备:
1、享受期限到期;
2、与佛山市用人单位解除劳动或聘用关系;
3、不按合同履约;
4、已经退休;
5、违法违纪;
6、其他不适宜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