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费标准按建筑面积计算,收费价格按居民、非居民价格收取。
(1)居民供热价格:18元/m;
(2)非居民(机关单位、学校、商店、门市及社会组织等)供热价格: 28元/m'.
拓展信息:
按照“先缴费后供热,不缴费不供热”的原则,确定2022年11月3日—11月11日为缴费期;对今冬不要求供热的用户须在11月8日前(含8日)到县热力公司收费处办理《停用热登记》申请并缴纳15%的基础热费,工作人员上门关闭供热管道后登记为当年停用热户。如明年供热季需要开通供热,用户应在当年供热正常收费期间到热力公司申请办理用热登记后工作人员上门安装接通,超过时间不再办理,视为当年不再用暖住户。
对不主动申请停用热又不缴纳费用的业主,热力公司将切断供暖设施,如再申请供热时须补缴基础热费和滞纳金后方可开通,所需材料费及人工费由申请用户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