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医保关系转出手续时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人员为停保状态;
2.人员个账余额不小于0;
3.人员为出院状态;
4.人员无历史欠缴记录(未到账);
5.人员无未办结转入业务。
注:已在苏州市区享受医保退休待遇的人员,不予办理医保转出。
若新就业地医保机构已接入国家平台
申办人可通过 “江苏医保云”app、江苏医保公共服务平台个人网上服务大厅进行不见面办理“转出申请”,也可至新就业地或原参保地经办机构窗口申请
江苏省医疗保障局网上服务大厅:点击进入
若新就业地医保机构未接入国家平台
人员可至原参保地经办机构或在江苏医保公共服务平台个人网上服务大厅左侧“我要办”目录选择“转移凭证打印”进行转出凭证出具,再将凭证交至新就业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转移接续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