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务范围:
(1)纯土地抵押的注销;
(2)房地一体的抵押权注销登记(一般抵押权或最高额抵押权的注销登记);
(3)在建工程抵押的注销;
(4)抵押权预告登记的注销。
办理方式
(1)本市商业银行可通过“互联网+”不动产登记信息共享服务系统(金融机构)办理。
(2)其他抵押权人,可通过“线上苏小登·南京E办证”不动产登记网上“一窗办事”平台办理。
(网址:点击进入,具体操作说明详见网页右上角“新手指南”)
特别提示:抵押权注销登记“不见面服务”,仅需抵押权人(如银行)单方申请,不需抵押人办理任何登记手续,不动产登记机构在办结后会根据抵押权人提供的手机号及时短信通知抵押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