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疾控关于新冠疫苗第四针接种问题答疑
问:什么是加强免疫?
答:加强针,也叫加强免疫,是指按照常规免疫程序完成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后,根据抗体消退的情况进行补充接种,保持人体对新冠病毒免疫力的疫苗剂次,从而加强人体对新冠病毒的免疫力。
现阶段新冠灭活疫苗全程接种2针,6个月后再进行“第3针”接种以加强(老年人只需间隔3个月即可接种加强针);目前我国正在开展“第4针”加强免疫(需与第一剂次加强针间隔6个月以上)。
问:可以选择哪些疫苗进行“第4针”加强免疫?
答:目前,国家批准了13种不同厂家的疫苗可以应用于第二剂次加强免疫接种,它们分别是:
康希诺肌注式重组新冠病毒疫苗(5型腺病毒载体);
康希诺吸入用重组新冠病毒疫苗(5型腺病毒载体);
智飞龙科马重组新冠病毒疫苗(CHO细胞);
珠海丽珠重组新冠病毒融合蛋白(CHO细胞)疫苗;
成都威斯克重组新冠病毒疫苗(sf9细胞);
北京万泰鼻喷流感病毒载体新冠病毒疫苗;
浙江三叶草重组新冠病毒蛋白亚单位疫苗(CHO细胞);
神州细胞重组新冠病毒2价S三聚体蛋白疫苗;
国药集团北京生物研究所、国药集团武汉生物研究所、北京科兴中维、深圳康泰、医科院生物等5个厂家的灭活疫苗。
问:加强免疫怎么选?
答:目前,国家推荐两种加强免疫接种策略,一种是同源加强免疫,即使用与原来基础免疫所用技术路线相同的疫苗来完成加强免疫接种,另外一种是序贯加强免疫,即使用和原来基础免疫所用疫苗技术路线不同的疫苗完成加强免疫接种。无论选择哪一种,均可起到有效降低重症、死亡风险的作用。
问:哪些人可以选择新冠病毒疫苗序贯接种完成“第4针”加强免疫?
答:①18岁以上人群。现阶段,我国主要在感染高风险人群、60岁以上老年人群、具有较严重基础性疾病人群和免疫力低下人群中开展第二剂次加强免疫接种。
②已完成国药中生北京公司、国药中生武汉公司、北京科兴公司的新冠病毒灭活疫苗3剂次接种,或完成天津康希诺公司腺病毒载体疫苗2剂次接种。
③距离第一剂次加强免疫已满6个月。
同时满足上述条件的人群,可以选择以下组合完成“第4针”序贯加强免疫。
3剂灭活疫苗+1剂康希诺肌注式重组新冠病毒疫苗(5型腺病毒载体);
3剂灭活疫苗+1剂智飞龙科马重组新冠病毒疫苗(CHO细胞);
3剂灭活疫苗+1剂康希诺吸入用重组新冠病毒疫苗(5型腺病毒载体);
3剂灭活疫苗+1剂珠海丽珠重组新冠病毒融合蛋白(CHO细胞)疫苗;
2剂康希诺肌注式腺病毒载体疫苗+1剂康希诺吸入用重组新冠病毒疫苗(5型腺病毒载体);
3剂灭活疫苗+1剂成都威斯克重组新冠病毒疫苗(sf9细胞);
3剂灭活疫苗+1剂北京万泰鼻喷流感病毒载体新冠病毒疫苗;
3剂灭活疫苗+1剂浙江三叶草重组新冠病毒蛋白亚单位疫苗(CHO细胞);
3剂灭活疫苗+1剂神州细胞重组新冠病毒2价S三聚体蛋白疫苗。
问:接种了三剂次的智飞龙科马重组新冠病毒疫苗(CHO细胞)是否需要加强免疫?
答:需要。根据12月24日国家下发的《关于调整智飞龙科马重组新冠病毒疫苗(CHO细胞)接种人群范围并实施加强免疫接种的通知》,使用智飞龙科马重组新冠病毒疫苗(CHO细胞)完成全程接种满6个月的18岁以上人群,可使用原疫苗进行1剂次加强免疫。
问: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患者能否接种新冠疫苗?
答:这些慢性病不是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的绝对禁忌,只要这些慢性病控制得好,处于稳定期,都可以接种。
如果收缩压≥160mmHg和(或)舒张压≥100mmHg,建议暂缓接种,待血压控制后再进行新冠疫苗接种。
如果患者血糖在9mmol/L以上,并且用餐过后可能更高,身体也有不适,则建议患者先控制血糖,降低到8mmol/L及以下再接种;如果血糖处于急剧升高的状态,或出现高渗性昏迷等急性并发症,则不能接种新冠疫苗。
问:哪些老年人不能或需要暂缓接种疫苗?
答:在既往接种疫苗有过严重的过敏反应;
因感染性疾病处于急性发热期;
在慢性病的急性发作期;
处于生命的终末期。
问:得过新冠肺炎的人要不要接种新冠疫苗?
答:现有研究数据表明,新冠病毒感染后6个月内罕见再次感染发病的情况。既往新冠肺炎病毒感染者(患者或无症状感染者),在充分告知、知情自愿的基础上,可在6个月后接种1剂。
问:对食物、药品或花粉过敏是否可以接种新冠病毒疫苗?
答:对食物(鸡蛋、花生、海鲜、芒果)过敏、花粉过敏,或者其他药物如青霉素、头孢等过敏者,可以接种新冠病毒疫苗。
问:哪些情况不建议接种新冠病毒疫苗?
答:根据《新冠病毒疫苗接种技术指南(第一版)》,通常的疫苗接种禁忌包括:
对疫苗的活性成分、任何一种非活性成分、生产工艺中使用的。物质过敏者,或以前接种同类疫苗时出现过敏者;
既往发生过疫苗严重过敏反应者(如急性过敏反应、血管神经性水肿、呼吸困难等);
患有未控制的癫痫和其他严重神经系统疾病者(如横贯性脊髓炎、格林巴利综合症、脱髓鞘疾病等);
正在发热者,或患急性疾病,或慢性疾病的急性发作期,或未控制的严重慢性病患者;
妊娠期妇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