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个人养老金缴存指南
一、缴存条件
成功开立个人养老金账户的参加人,可以开立或者指定本人唯一的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并可通过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进行资金缴存等业务。
开户方式:
参加人参加个人养老金,应当通过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全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务服务平台、电子社保卡、掌上12333APP等全国统一线上服务入口或者商业银行渠道,在信息平台开立个人养老金账户。之后,选择一家符合规定的商业银行开立或者指定本人唯一的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也可以通过其他符合规定的个人养老金产品销售机构指定)。其中,通过商业银行渠道,可以一次性开立这两个账户。
个人养老金账户:用于登记和管理个人身份信息,并与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关联,记录个人养老金缴费、投资、领取、抵扣和缴纳个人所得税等信息,是参加人参加个人养老金、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基础。
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作为特殊专用资金账户,与个人养老金账户绑定,为参加人提供资金缴存、缴费额度登记、个人养老金产品投资、个人养老金支付、个人所得税税款支付、资金与相关权益信息查询等服务。
二、缴存方式
缴费完全由参加人个人承担。
三、缴存渠道
符合条件的商业银行渠道(也可以通过其他符合规定的个人养老金产品销售机构指定)。
四、缴存次数
参加人可以按月、分次或者按年度缴费,缴费额度按自然年度累计,次年重新计算。
五、缴存额度
参加人每年缴纳个人养老金额度上限为12000元,参加人每年缴费不得超过该缴费额度上限。
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发展情况等因素适时调整缴费额度上限。
》》》武汉个人养老金账户开户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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