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相关规定,结合我区疫情形势,经专家研判和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决定,自2022年11月21日10时起,将璧山区部分高风险区调整为低风险区,具体如下:
一、具体点位(11个)
(一)璧城街道:皮革二区塘湾街20号、42号,璧玉城3栋,金山水岸11栋4单元,沿河西路南段建行家属院4栋
(二)璧泉街道:红宇家苑19栋2单元,凤凰城14栋
(三)青杠街道:和谐家苑3栋3单元
(四)大路街道:团坝村2组
(五)正兴镇:卫寺村2组,朝阳村4组
二、防控措施
1.区域内各类人员按照要求开展核酸检测,尽量减少外出、不聚集、不扎堆,外出时做好个人防护。
2.严格执行2022年11月12日发布的《重庆市璧山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关于进一步强化社会面管控打好疫情歼灭战的通告》相关措施。
3.后续管控措施根据疫情形势实时动态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