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沈阳新春汽车消费券发放标准是什么?怎么确定?
汽车消费券发放标准根据购车价税合计金额确定:
发票价税合计金额10万元(含)以内的,发放2张面额500元汽车消费券,合计金额1000元;
发票价税合计金额10万元(不含)-20万元(含)的,发放4张面额500元汽车消费券,合计金额2000元;
发票价税合计金额20万元(不含)以上的,发放6张面额500元汽车消费券,合计金额3000元。
对购买新能源汽车在上述标准基础上,再增发1000元(2张面额500元)汽车消费券。
消费券自发放之日起10日内有效。
具体发放方式为:
个人消费者在沈阳市辖区内限额以上汽车销售企业购买新车(不含二手车),经“云闪付”平台审核通过后(审核时限7个工作日),将消费券发放至个人同名“云闪付”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