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材料及办理要求
(1)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出生医学证明》、收养登记证及法院判决书等可以证明子女关系的证明材料。
(2)公积金贷款其他事项按照《济南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和《济南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操作规范》办理。
办理地点
建设银行经七路支行经七路386号
工商银行趵突泉支行济大路11号
农业银行泺源支行经五路256号
中国银行泉城支行八里洼路28号
交通银行市中支行经七路249号
邮政储蓄银行历下支行黑虎泉西路181号
招商银行济南分行营业部经十路7000号汉峪金融商务中心四区1号楼
浦发银行济南分行个人信贷部黑虎泉路139号
齐鲁银行总部零售银行部顺河街176号
中信银行济南分行个贷中心泺源大街150号
光大银行市中支行阳光新路刘长山路16号
兴业银行济南分行经十路7000号汉峪金谷商务中心六区1号楼
平安银行济南分行中润世纪广场13777号
民生银行济南分行舜耕路28号舜耕山庄
华夏银行解放路支行解放路62号
恒丰银行经七路支行经七小纬二路71号
莱芜服务大厅莱芜区文化北路10号
钢城服务大厅钢城区府前大街29号钢城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