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缓解和降低环境空气污染,改善环境空气质量,切实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定于1月12日起恢复执行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II级),响应机动车尾号限行措施,明日星期四限行尾号:4和9
限行时间:工作日7:00-22:00
限行方式:机动车号牌(含临时号牌)倒数第一位的阿拉伯数字为
◆ 星期一限行尾号1和6
◆ 星期二限行尾号2和7
◆ 星期三限行尾号3和8
◆ 星期四限行尾号4和9
◆ 星期五限行尾号5和0
(机动车尾号为字母以最后一个数字为准)
*法定节假日和公休日不限行
日前,经市污染防治攻坚战暨重污染天气应急领导小组研究决定,于1月7日14时起,涪城区、游仙区、高新区、经开区、科技城新区直管区、仙海区全域,安州区(花荄镇、桑枣镇、黄土镇、塔水镇、秀水镇、河清镇、界牌镇、雎水镇)、江油市(江油市高新区、中坝街道办、太平镇、三合镇、彰明镇、武都镇、含增镇、青莲镇、方水镇、龙凤镇)、北川县(永昌镇、永安镇)重点区域升级为重污染天气橙色(Ⅱ级)预警。三台县、盐亭县、梓潼县、平武县视本地情况自行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