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诊统筹实行社会保障卡(医保电子凭证)直接结算。
拓展信息:
居民医保基金由以下项目构成:参保居民个人缴纳的医保费、政府补助资金、社会和集体捐助资金、居民医保基金的利息收入,依法纳入的其它资金。
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和各级财政补助标准按照国家、省和市的有关规定执行。按照财政补助分级承担机制,居民医保财政补助资金由各级财政列入年度预算。
城乡居民中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最低生活保障对象、重点优抚对象、城乡特困供养人员、重度残疾人(Ⅰ、Ⅱ级)、计划生育特殊家庭、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及其他符合规定的人员,参加居民医保的个人缴费部分由政府予以资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