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材料:
1、居民户口簿、监护人的居民身份证;
2、《广东省居民身份证数字相片采集检测回执》;
3、有效期内证明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居住的材料;
4、换领的还需要原居民身份证。
注:未满16周岁的居民由监护人代为申请,6周岁以上居民本人需到现场采集录入指纹信息。
【拓展阅读】
在2021年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闽赣”跨省通办试点的基础上,截至2022年11月9日,江西省与山西、辽宁、吉林、黑龙江、江苏、安徽、福建、重庆、四川、贵州、云南、广西、浙江、甘肃、河南、山东、内蒙古、湖南18个省份开通首次居民身份证“跨省通办”试点工作。
上述18个省份的户籍居民,可以直接向居住地就近身份证受理窗口(户籍派出所、公安户政大厅窗口等)提出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跨省通办”业务申请,无需再返回户籍地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