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户口在佛山补办身份证需要户口本吗?
答:不一定需要户口本,申请人也可以提供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包括居民户口簿,或机动车驾驶证、护照等公安机关签发的有效身份证件之一。
省内异地户籍人员丢失补领身份证需要提交以下资料:
1、居民户口簿。属集体户的,提供本人的常住户口登记卡(原件)和集体户口簿地址页(原件或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集体户所在单位公章或户籍所在派出所户口专用章)。
PS:居民户口簿丢失的,可以交验机动车驾驶证、护照等公安机关签发的有效身份证件之一。
2、本人的《广东(佛山)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数字相片采集检测回执》。
PS:本人相貌变化不大,2年内在同一受理机关已提交相片办理居民身份证的,可无需提交,使用原已提交的相片信息办理。
3、非佛山市户籍居民需提供以下居住、就业、就读证明之一:由佛山市签发(签注)的《广东省居住证》或《佛山市流动人口居住登记回执》(在佛山市流管信息系统中查询已申报居住登记的,可不提供);证明合法稳定就业的,提供劳动合同、工商执照等就业证明;证明合法稳定就读的,提供在我市就读的证明(如学校证明、学生证、学籍证明等);证明合法稳定居住的,提供房屋权属证明或房屋租赁合同等数相关材料。
4、未满16周岁由监护人携同前往申请补领的,提供监护人的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及亲属关系证明(如户口簿、出生证等)。
5、现场采集指纹信息。
相关说明:
1、申请人在补领新证后又找回原证的,应当主动将原证交回公安机关户政管理部门。
2、自2016年7月1日起,佛山市启动居民身份证“三项制度”工作。中国公民丢失居民身份证的,均可持居民户口簿到就近公安机关户政窗口办理挂失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