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异地就医:
符合汕头市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相关政策规定的被保险人,在异地定点医疗机构治疗发生的个人负担合规医疗费用(不包括全自费、先行自付、超限价自费),按规定纳入汕头惠民保报销范围。
➤关于待遇种类:
一、住院合规基本医疗费用(医保目录内费用)
即经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等医保报销后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不包括全自费、先行自付、超限价自费)。
1、保单年度内赔付起付标准(即免赔额)为1.8万元;
2、赔付比例
异地就医:在异地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住院合规基本医疗费用费用,给付比例为50%,高额费用给付比例为60%。
二、恶性肿瘤国谈药自费部分
即因恶性肿瘤住院治疗和恶性肿瘤化疗门诊特定病种(含生物靶向治疗、免疫治疗、内分泌治疗)使用国家谈判医保恶性肿瘤药品目录乙类限制用药发生的费用(包括乙类药品个人先行自付费用、医保限制支付范围外用药的自费费用)。
注:未按医保就医规定的院外购药费用以及院内未通过医保系统结算的自费费用不纳入报销范围。
1、保单年度内赔付起付标准(即免赔额)为1.8万元;
2、赔付比例
异地就医:在异地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费用,赔付比例为50%,高额费用赔付比例为60%;
三、医疗费用保险金计算方法
异地就医按以下规定给付:免赔额1.8万元,≤40万元部分,给付比例50%;>40万元部分,给付比例60%。
备注:参保人属于孤儿、特困供养人员、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乡村振兴部门认定的易返贫致贫人口、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和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困难家庭成员实行优惠倾斜,各项待遇分别提高10个百分点的赔付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