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居民身份证工本费每证10元,依据是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居民身份证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03]2322号),办理地点:是各县(市、区)办证大厅,办理渠道是本人到办证大厅办理。
办理流程:(1)交验申请材料;(2)公民核对签字确认,并交纳证件工本费;(3)制作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举报电话2075119。
拓展信息:
对居民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停征工本费;对居民换领居民身份证收取每证20元的工本费;对居民丢失补领或损坏换领居民身份证收取每证40元的工本费。政策依据是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居民身份证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03]2322号)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