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提高三水区行政服务中心停车场车位的使用率和周转率,满足办事群众的停车需求,三水区行政服务中心停车场即将收费。
具体收费标准如下:
特别提醒:
1、到区行政服务中心办理业务的服务对象,凭叫号纸或办事回执等凭证,享2小时免费停车;
2、停车时间不超过30分钟(含)的免收机动车停车费,超过30分钟的,计费从车辆入场起计算;
3、停车时间不足1小时的,按1小时计算;
4、同一车辆在本车场24小时内多次进出停放的,收费总额不得超过最高限价标准;
连续停放超过24小时的,每24小时按24小时内最高限价计算,不足24小时部分按每小时的收费标准计算,最高不能超过最高限价的收费标准,累加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