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属于一类地区,月最低工资标准为2280元;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22元。
月最低工资标准:
一类地区2280元;二类地区2070元;三类地区1840元。
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
一类地区22元;二类地区20元;三类地区18元。
拓展阅读:职工休假规定
根据《江苏省工资支付条例》劳动者依法享有的法定节假日以及年休假、探亲假、婚丧假、晚婚晚育假、节育手术假、女职工孕期产前检查、产假、哺乳期内的哺乳时间、男方护理假、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等期间,用人单位应当视同劳动者提供正常劳动并支付其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