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流程:
1、开具《参保缴费凭证》,个人存在欠费的,书面告知其个人欠费情况,并提醒其转移前进行个人欠费处理。
2、收到转入地社保机构《转移接续联系函》,录入相关信息由系统生成《转移接续信息表》。
3、无基金转出的,转出养老、医疗关系。
4、涉及基金转移的复核后,财务环节核对《转出单》及《信息表》、《联系函》转移金额信息无误后,按规定办理统筹基金与个人账户的转款手续。
5、有关信息保留备份,终止参保人员本地基本社会保险关系。
沧州市社保局:
服务热线:0317-2027174
办公地址:河北省沧州市运河区御河路50号
官方网站:http://hbczrsj.gov.cn/
上班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