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医保局决定延长2022年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缴费期,从2023年1月3日延长至2月28日,畅通各类参保缴费渠道,确保受疫情等因素影响未能在集中缴费期内办理参保缴费业务的群众及时参保缴费 个人缴费标准仍为每人每年350元,金额没有变化。 参保对象 具有咸阳市城乡居民户籍或取得咸阳市居住证,未参加职工医保的人员均可参加户籍地或长期居住地的居民医保,具体包括以下几类: 01、农村居民; 02、城镇非就业居民; 03、在校学生; 04、在统筹区取得居住证(12周岁以下少年儿童,其监护人具有统筹区户籍或居住证可视同取得居住证)的常住人口; 05、在内地(大陆)居住且办理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未就业港澳台居民; 06、在内地(大陆)就读的港澳台大学生。 缴费方式:此处以“陕西税务”公众号为例进行操作,更多缴费入口>>>点击此处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