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沙坪坝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关于划定疫情风险区的通告
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相关规定,结合当前沙坪坝区疫情防控工作需要,经市、区专家研判和沙坪坝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并报请市疫情防控指挥部批准,自2022年11月5日14时起,将沙坪坝区部分区域划定为中低风险区,具体如下:
一、中风险区
(一)具体点位
1.歌乐山街道全域、山洞街道全域;
2.天星桥街道:蓝溪谷地32栋、锦绣天城小区4栋、沙坪坝区东原ARC3栋、荔枝园A栋、小龙坎正街398号、小龙坎正街237号;
3.土湾街道:财信沙滨城市C区、金沙时代南苑2栋和7栋、工人村64号;
4.石井坡街道:俊峰•香格里拉35栋81号;
5.渝碚路街道:宏信大厦A栋、渝碚路南开苑B1栋、沙南街4号金港大厦、三峡广场老基地火锅(银座店)、煌华新纪元4栋、杨公桥西城丽景5幢、渝碚路135号信诚宠物诊所;
6.童家桥街道:安居小苑2号楼、阳光水城一期六幢2单元;
7.土主街道:和睦街15号、龙湖好城时光3栋、金科天宸3街区1栋;
8.井口街道:经济桥111-3-2、南溪村檬梓堡12号、南溪村郭家岚1号、美丽阳光家园一期3栋;
9.覃家岗街道:凤鸣香山6栋、怡润居2栋;
10.沙坪坝街道:劳动路宏浩大厦二单元A栋;
11.青木关镇:青东路9号附1-2号。
(二)管理措施
1.实行“人不出区、错峰取物”,原则上居家,在严格落实个人防护的前提下,每天每户可安排1人,按照“分时有序、分区限流”的方式,到指定区域购买或无接触式领取网购物品。对因就医等特殊情况确需外出的,由社区出具证明并做好审核登记。所有出入人员落实查证、验码、测温、登记。居家时做好环境消毒、居室通风等措施;
2.除商超、药店等保供单位外,其他经营场所暂停营业;
3.暂停区域内所有聚集性活动;
4.区域外人员原则上不进入该区域,生活保障等特殊人员可在做好防护情况下,不接触做好生活物资等保障;
5.每日开展健康监测;
6.在实施管控后开展相应频次核酸检测,连续7天无新增感染者且第7天风险区域内所有人员完成一轮核酸筛查均为阴性,降低为低风险区;
7.做好心理疏导、生活物资保障,落实好慢性病患者等特殊群体医疗等服务;规范消毒和垃圾分类处置;
8.后续管控措施根据疫情形势实时动态调整。
二、低风险区
(一)具体范围
天星桥街道、土湾街道、石井坡街道、渝碚路街道、童家桥街道、土主街道、井口街道、覃家岗街道、沙坪坝街道、青木关镇除上述及已划定高中风险区以外的其他区域。
(二)管理措施
1.实行“个人防护、避免聚集”等防控措施,区域内各类人员按照要求开展核酸检测,尽量减少外出、不聚集、不扎堆,外出时做好个人防护。严格落实进入室内公共场所预约、错峰、限流、测温、登记、戴口罩等措施;
2.区域内人员倡导非必要不离开本区域,确需离开本区域的需持有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3.后续管控措施根据疫情形势实时动态调整。
三、2022年11月1日以来“关于划定部分临时管控区域的通告”所划定且未调整的管控措施继续有效。
未尽事宜,以沙坪坝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解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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