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深圳买房提取佛山公积金办理材料:
1、提取人的身份证(持非居民身份证的职工提供缴存登记的证件);
2、提取人本人的银行账户;
3、《住房公积金提取承诺书(授权书)》;
4、不动产权证(购买预售商品房可提供经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
5、购房发票;
6、抵押借款合同(用于偿还购房贷款本息需提供,如没有贷款不需提供);
7、结婚证(婚姻存续期间购买自住住房且产权证只登记一人姓名,其配偶提取须提供;异地购房的,其配偶户口在房屋所在地须提供);
8、户口簿(非异地购、建、大修住房的,不需要提供)。
住房公积金使用提取的资金通过银行自动划拨的形式进行,因此职工提供的银行账户必须有效、准确、安全,当提取额度大于一万元时,所提供的收款账户需为一类账户。
目前已开放端口的银行账户有:
扩展资料:
不动产权证(房产证)抵押在银行,能否提供复印件申报?
请按照手续须知提供不动产权证(房产证)原件办理。
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四条:行政机关应当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该条款明确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要齐全并符合法定形式。
2、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98号《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以依法取得的房屋所有权证书的房地产抵押的,登记机关应当在原《房屋所有权证》上作他项权利记载后,由抵押人收执。并向抵押权人颁发《房屋他项权证》。
如职工所言的抵押是依法抵押,房屋抵押登记后产权证是由个人收执的,因为物业抵押是权属抵押,不是抵押证件。商业银行无权收执他人的权属证书。请要求银行依法依规办事,或通过法律途径依法维权。如产权证是其他事情被他人收执,请办完事情收回产权证后,再办理提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