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烟台市福山区推出256套人才公寓招租
为进一步优化人才发展生态,营造良好的人才安居环境,满足人才住房需求,烟台市福山区推出256套人才公寓,现面向全区范围内符合条件的各层次人才统筹配租。
01、单位范围
烟台市福山区行政区域内各类机关企事业单位。
02、人员范围
1.经烟台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认定的A、B、C、D类高层次人才;
2.在我区全职工作、年龄不超过45周岁、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以上学历人员,本人或配偶、未成年子女在我区无住房的青年人才;
3.已具有我区户籍或持有我区有效期内居住证,并与我区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毕业学年全日制大专以上在校大学生。
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在人才公寓分配范围之内:
1.本人或配偶、未成年子女在我区有住房或5年内有商品住房交易记录(含因离婚、继承、出售、赠与、房屋征收以及履行债务等原因的房产转移)的;
2.本人或配偶在烟台市行政区域内享受过住房优惠政策,包括福利分房、房改房、经济适用房、限价商品房、部队分房、烟台市各级机关干部(职工)分房、集资建房等情况的;
3.本人或配偶已享受或正在享受烟台市人才购房补贴、生活补贴、新就业无房职工住房租赁补贴中的任一补贴政策的;
4.本人因违反烟台市相关人才政策规定被纳入不良信用记录的。
03、配租房源
1.紫薇花园小区:面向A、B、C、D类高层次人才,本次共推出公寓22套。小区位于福山区紫光路161号,户型为三居室,房屋面积135平方米左右。
2.福惠花园小区:面向A、B、C、D类高层次人才,本次共推出公寓122套。小区位于福山区福桃路与芝阳山路交汇处东南角,户型为两居室,房屋面积90平方米左右。
3.新能源汽车孵化基地公寓,面向其他符合条件人才,本次共推出公寓112套。公寓位于福山区白云山路67号,户型为一居室,房屋面积45平方米左右。
04、租期及租金
人才公寓原则上三年为一个租期,租金最低缴费周期为12个月,申请退租的,退租当月租金按实际租赁天数收取,并需按合同支付违约金。
05、补助标准
1.A类高层次人才可享受最长免三个租期租金的优惠;B、C、D类高层次人才可享受最长免一个租期租金的优惠。符合福山区人才政策扶持条件的,按照相关政策执行。
2.其他承租人首个租期租金标准按照不高于同区域住房市场租金的50%确定;第二个租期租金标准按照不高于同区域住房市场租金的70%确定。其中,新能源汽车孵化基地公寓2—3楼房间最低租金1000元/月,4—5楼房间最低租金1200元/月。
租赁期间所发生的水、电、制冷、采暖、有线电视、宽带、物业费等费用由承租人承担。
06、配租时间
面向符合条件的人才常态化配租。
07、配租流程
1.申请登记。符合条件人才提出书面申请,由用人单位审查汇总,签订租住保证书后,报用人单位所在镇街园区复审。
2.申请审核。区委组织部人才办对申请材料、人员情况进行资格审核,提出分配意见;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成立专项审核组进行集体研究、复审确定,形成人才公寓租用分配方案。
3.配前公示。复审结束后,将申请人基本情况、审核结果、分配方案等进行公开公示,公示有异议的,由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重新进行核实。
4.签约入住。公示无异议的,由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开具协助办理入住通知书,发放入住须知。租用人员凭通知书,与人才公寓产权单位签订租房合同,办理入住手续。
08、提报材料
申请人才公寓时应提供以下材料:
1.人才公寓租用申请表;
2.申请人及共同租住人身份证或护照等有效身份证件、夫妻共同居住的同时提供结婚证;
3.申请人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证书、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证书等相关材料;
4.申请人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
5.申请人缴纳社会保险或者缴纳个人所得税证明材料;
6.属创业人才的,需提供创办企业营业执照和股权证明;
7.其他证明材料。
09、退出管理
租赁期内承租单位或承租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腾退人才公寓:
1.已调离福山区或不在福山区行政区域内工作生活的;
2.用人单位为其解决住房的;
3.转借(部分转借)、转租(部分转租)或者擅自调换所承租人才公寓的;
4.改变所承租人才公寓用途的;
5.损毁、破坏住房,擅自装修、改变房屋结构和配套设施,拒不恢复原状或者不当使用造成重大损失的;
6.在人才公寓内从事违法活动的;
7.无正当理由闲置人才公寓达2个月以上,或不按合同约定缴纳租金的;
8.隐瞒居住人员信息或者提供虚假材料骗取人才公寓承租资格的;
9.引进签约的人才项目自房源分配之日起6个月内无进展的;
10.违法违纪造成恶劣影响,或者触犯刑法受到司法机关处理的;
11.本人或配偶、未成年子女在福山区行政区域内新购置房产的;
12.其他不符合承租条件的行为。
承租单位或承租人应当腾退而逾期未腾退或者拒不腾退所租人才公寓的,按照同期同区域住房市场租金的2倍计收逾期腾退公寓期间的租金。
10、相关责任
人才公寓实行诚信申报,申请人和用人单位须如实提报申请信息和材料。对弄虚作假骗取分配资格的申请人和用人单位,一经查实取消其分配资格,收回人才公寓,同时计入信用记录,纳入国家、省、市、区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管理,5年内取消再次申请人才公寓的资格,且不得申报烟台市各类人才政策。
房源咨询及看房热线
福惠花园、紫薇花园:袁天丞 63563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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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监督电话:福山区委人才办 63568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