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级医院的报销比例如下表:
项目 | 报销比例 | 单次报销限额 | 年度限额 | ||
一级医院 | 二级医院 | 三级医院 | |||
职工医保 | 80% | 60% | 55% | 140元 | 1000元 |
慢性病患者门诊发生的长处方医药费用不设单次限额,但不得超过年度限额的50% |
【拓展阅读】
按照职工医保最新政策(2022年12月1日起施行):
一、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不低于各地级以上市上上年度城镇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的2%:
1、最高支付限额:
将职工医保普通门诊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从每人每年1000元调整为我市上上年度城镇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的2%(取整数到元)。
职工医保普通门诊年度最高支付限额由市医疗保障部门每年定期向社会公布。
照惠州市现行政策,诊断为各类精神疾病的患者不设年度最高支付限额。
2、单次支付限额:
将职工医保普通门诊每次支付限额由目前的140元调整为200元。
照惠州市现行政策,慢性病患者普通门诊发生的长期处方医药费用每次支付限额为年度最高支付限额的50%。
二、职工医保普通门诊统筹不设起付标准,在职职工发生的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一级及以下医疗卫生机构支付比例不低于60%,二级医疗卫生机构不低于55%,三级医疗卫生机构不低于50%,退休人员支付比例适当提高。
1、单建统筹职工医保参保职工选定本市行政区域内一级(含基层卫生服务机构)、二级、三级定点医疗机构的,普通门诊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医保统筹基金支付比例仍分别为80%、60%、55%。
2、统账结合职工医保参保职工选定本市行政区域内一级(含基层卫生服务机构)、二级、三级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的,普通门诊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医保统筹基金支付比例分别为85%、65%、60%。
3、退休人员选定本市行政区域内一级(含基层卫生服务机构)、二级、三级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的,普通门诊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医保统筹基金支付比例分别为87%、67%、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