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相关规定和《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2〕101号)要求,经报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同意和专家研判,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研究,决定自2022年11月19日起,对辖区内部分疫情高风险区进行调整:
一、调整为低风险区点位(16个)
新山村街道(1个):建设村26栋。
跃进村街道(2个):大堰一村8栋3单元,大堰二村11栋3单元。
九宫庙街道(4个):元尚元1栋、2栋,天安珑园1栋,钢花路848号,九宫庙106号。
春晖路街道(4个):晋愉绿岛16栋3单元,春晖花园8栋,秋实春华小区2栋,锦天康都7栋。
茄子溪街道(1个):申佳子溪苑9栋。
八桥镇(1个):中交丽景1期6栋。
跳磴镇(3个):幸福华庭A组团9栋,幸福华庭E组团2栋,荣安林语春风B区1栋。
二、后续防疫措施
(一)严格按照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中心城区全域协同防控的部署和大渡口区《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区社会面管控全力打好疫情歼灭战的通告》的要求,落实相应管控措施。
(二)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相关规定和《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2〕101号)精神,根据疫情形势适时动态调整后续管控措施。
未尽事宜,以重庆市大渡口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解释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