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医疗保险待遇报销
(一)参保职工异地人员住院报销:
1、定点医疗机构的住院发票,疾病诊断证明书或出院
证明或住院小结(其中一项均可),住院费用总额清单。
2、身份证及医保卡复印件。
(二)未办理转院手续降低报销比例的参保职工住院报销:
1、定点医疗机构的住院发票、疾病诊断证明书或出院证明或住院小结(其中一项均可),住院费用总清单。
2、身份证及医保卡复印件。
(三)因外伤在异地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的参保职工住院报销:
1、定点医疗机构的住院发票、疾病诊断证明书、出院
证明、住院小结、住院病例首页、入院记录、病程记录、住院费用总清单。
2、身份证及医保卡复印件。
(四)属于急危重症的参保职工在异地就医的住院报销:
(如:探亲、旅游、短期外派工作、学习的参保职工):
1、定点医院机构的住院发票、疾病诊断证明书,住院费用清单。
2、整套住院病历。
3、身份证及社会保障卡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