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新型冠状病毒“乙类乙管”的工作安排,方便广大患者来院就医诊疗,自2023年1月8日起,我院调整患者就医就诊相关措施,现将最新相关事宜温馨提示如下:
一、普通门诊患者及住院患者/陪护无特殊情况不再要求进行核酸或抗原检测。
特殊情况:根据病情需要进行核酸检测,如不明原因发热合并呼吸道症状、病情危重(考虑新型冠状病毒所致肺炎)等,有效核酸互认。
二、持身份证即可以完成诊疗,为确保有序诊疗、减少就诊等候时间,请您合理安排就诊时间,门诊实施分时段预约诊疗(掌医小程序、自助机预约、电话预约7555474或7556429、诊间预约、人工窗口预约),请您于预约时间点提前半小时前往自助机或分诊台进行确认后等待就诊。
三、请全程规范佩戴口罩,遵守“一医一患一诊”的要求,按照叫号有序就诊。
四、等待就诊过程中,如您有突发气憋、气促、呼吸困难等不适症状,请及时告知工作人员,我们会竭力帮助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