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异地就医人员类型
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分为异地长期居住或临时外出就医两类人员。
异地长期居住:
异地安置退休人员是指退休后在异地定居并迁入户籍的人员。
异地长期居住人员是指在异地居住生活且符合参保地规定的人员。
常驻异地工作人员是指用人单位派驻异地工作或在外务工且符合参保地规定的人员。
临时外出就医:
异地转诊人员是指符合参保地院端转诊规定的人员。
因工作、旅游等原因异地急诊抢救人员以及其他跨省临时外出就医人员(无院端备案手续的自行转外就医人员)。
2、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具备的条件
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流程:先备案、选定点、持码卡就医。
先备案:办理异地就医登记备案手续。
选定点:选择已开通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的就医地定点医疗机构。
持码卡就医:持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会保障卡实现异地就医直接结算。
3、异地就医如何办理备案手续
(一)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常驻异地工作人员和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可直接到各政务服务大厅医保服务窗口办理异地就医登记备案手续。
(二)符合参保地院端转诊规定的人员不需要到医保服务窗口办理备案手续,在有转诊资格的定点医院可直接办理转诊转院备案手续。“备案一次、半年有效”,即半年内同一种疾病可在首次备案的就医地多次就医。
(三)省本级已实现自行转诊线上备案和异地直接结算。
(四)参保人异地就医备案只需要备案到就医地市。
(五)参保人员可在“龙江医保”微信公众号手机端进行跨省及省内异地就医备案,也可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手机App实现跨省异地备案。
4、办理异地就医备案后医疗费用如何结算
参保人登记备案成功后,普通门诊就医或因疾病住院时凭社保卡和医保电子凭证,在已开通异地联网的定点医疗机构持码(卡)直接结算医疗费用。
5、未能直接结算医疗费的异地就医人员如何报销
参保人报销异地就医医疗费时,对符合政策规定的报销费用,原则上只需要提供医院收费票据、住院(门急诊)费用清单、门诊提供处方底方、住院提供出院证(诊断书或出院小结),急诊提供急诊诊断证明(或病危通知或抢救记录),特殊情况提供病例复印件等资料,就可到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报销手续。
6、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待遇政策
异地就医住院费用直接结算主要待遇政策可以概括为“就医地目录、参保地政策、就医地管理”15个字。
就医地目录是指参保人异地就医原则上执行就医地支付范围,主要指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标准。
参保地政策是指参保人异地就医原则上执行参保地支付政策,主要指参保地医保基金的起付线、支付比例(转诊转院、自行转诊按照参保地相应政策规定执行)和最高支付限额。
就医地管理是指参保人异地就医应遵守就医地管理规定,就医地医保经办机构将异地就医工作纳入定点医疗机构协议管理范围,负责异地就医医疗服务行为稽核监督。
7、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相关查询网址及省直异地就医咨询电话
跨省异地就医,您可以登录“国家医保服务平台”手机App,参保人员可查询跨省登记备案信息和直接结算医疗费用、已开通直接结算业务的统筹地区和跨省定点医疗机构信息等。
咨询电话:12393
8、异地就医时系统报错怎么办
参保人员在异地住院或门诊就医时系统报错,由就医地异地定点医疗机构联系当地医保经办部门,或拨打省医保中心进行报错处理。省直异地报错电话:0451—871305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