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了硕士生,本科毕业生或应届毕业本科生也能申请。
一、西安e类人才认定条件
必须忠于祖国,拥护党的领导,遵纪守法,有良好的社会公德、职业道德、社会信用,具备不断创新的科学精神和注重团结协作的优良品质;必须是法定退休年龄内,已在西安工作、与西安用人单位签订一年(含)以上劳动(聘用)合同,或在西安自主创业一年(含)以上人员,或驻西安市高校应届毕业生。
主要指具有硕士、学士学历学位以及具有中级职称、技师资格的人员。
二、西安e类人才申请材料
1.西安市人才分类评价确认申请表。
附件1 西安市人才分类评价确认申请表.doc
2.与西安用人单位签订一年及以上劳动合同或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属创业人员(不含国有企业事业单位),提供市场监管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经营一年及以上)代替劳动合同。
3.西安用人单位为个人按期逐月缴纳的近期连续6个月(含)以上(最新参保状态,不含补缴)的社会保险参保证明。外国国籍人员可用所在单位6个月(含)以上的工资薪金个税证明和单位说明代替社会保险参保证明。
4.学位和学历证书。国内学位学历提供学信网查询证明,港澳台地区学位学历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国外学位学历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5.职称证书(具有职称的人员提供)。如在国家专业技术人员资格信息库中查询不到的需提供原批准材料。
6.职业资格等级证书(具有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提供)。
7.在世界500强、行业20强或国内100强、行业10强的企业担任中层及以上职务的高级管理、高级技术人才确认评价的,提交单位系世界500强、行业20强或国内100强企业、行业10强的凭证及担任高级职务的聘书、工作合同等任职凭证,单位官方网站及含本人信息网页的打印件,单位人力资源部门联系人和联系方式等。
8.省级、地市级和行业(部级)技能大奖、技术能手、工匠大师称号获得者申请确认评价的,须提供所获荣誉的官方认定证明材料。
9.牵头创办注册资本100万元(含)以上,吸引就业20人(含)以上,年创造税收20万元(含)以上的企业法人申请确认评价的,必须提交市场监管部门发放的营业执照、企业法人资格证书复印件、税务机关出具的纳税证明原件、经注册会计事务所审计的上年度财务报表、企业员工缴纳社保证明等。
10. 被西安用人单位聘用并给予年薪30万元以上(税后)待遇的人员申请确认评价的,必须提交用人单位开具的制式薪资证明原件,证明加盖单位公章和财务公章,单位负责人要签字。同时还须提交能够反映其年薪30万元以上的完税证明,以及近期6个月以上用人单位工资发放的银行流水明细等相关证明材料(税后累计达到30万元)。
驻市高校应届毕业生直通分类评价只提供上述1、4项相关材料。(申请人才评价时暂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提供所在高校的资格审核名单,其人才评价证书需在取得学位证书后方可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