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港澳通行证其他签注办理指南
办理条件
1、因治病、奔丧、探望危重病人、诉讼、应试、处理产业、学术交流等特殊事由申请赴香港或者澳门;
2、持逗留签注在香港期间申请前往澳门的;
3、持逗留签注在澳门期间申请前往香港的。
办理材料
1、《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
2、有效的往来港澳通行证
2、军人、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应当提交本人所属单位或者上级主管单位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后出具的《关于同意XXX办理出入境证件的函》
3、与申请事由相关的申请材料:
(1)持逗留签注在香港(澳门)期间申请赴澳门(香港)的,须交验往来港澳通行证及逗留签注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2)因其他特殊事由申请赴香港或者澳门,须交验与申请事由相关的申请材料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4、亲属关系证明
未满十六周岁申请人应由监护人陪同申请,需提交:本人户口簿或身份证、监护关系证明(如《出生医学证明》、载明亲属关系的户口簿、公证书等)、监护人的身份证;监护人无法陪同的,可以委托他人陪同,还应提交:被委托人身份证、监护人的身份证和委托书。
5、外地户口居民还需提交居住证
办理流程
本人填写申请表—人工窗口受理—缴费—领证
1、填写完整的《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
2、按规定提交材料,核验指纹信息;
3、窗口受理后,支付办证费用,即可办结;
4、现场领证:收到或查询到证件已经办理成功可以领取的时候,拿好证件办理回执前往指定的办证大厅领取证件;邮寄领证:等待快递员上门,拿好证件办理回执及支付邮寄费用即可领证。
办理时限及费用
办理时限:
本地户籍:7个工作日
外地户籍:20个工作日
办理费用:
往来港澳通行证:60元/证
一次有效签注:15元/人
二次有效签注:30元/人
短期(不超过一年)多次有效签注:80元/人
一年以上两年(含)以下多次有效签注:120元/人
两年以上三年(不含)以下多次有效签注:160元/人
长期(三年以上,含三年)多次有效签注:240元/人
办理地点
衡阳市公安局人口与出入境接待大厅
办公地点: 衡阳市蒸湘区蒸水大道28号
联系电话: 0734-8208088
工作时间: 上午: 9:00—12:00 下午: 15:00—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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