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期期限:
广州市行政区域内相关院校、中小学校就读的全日制在校学生(包括:高等学校、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技工学校及科研院所等),办理参保及缴费期限将延长至2023年3月31日;
符合条件的广州市其他城乡居民(包括:持居住证人员、灵活就业及非从业人员、未成年人、老年居民等),办理参保及缴费期限将延长至2023年2月28日。
➤缴费标准:
仍按照2023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规定的标准执行
在校学生个人缴费标准为398元/人,财政按每人920元予以补助;
其他参保人员个人缴费标准为528元/人,财政按每人790元予以补助。
➤待遇享受时间:
在延缴期内完成参保及缴费的居民,待遇享受期统一为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