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助方式和标准
一是在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资助方面,规定了对特困人员、孤儿(含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缴费部分,给予全额资助;对最低生活保障对象、高龄低收入老年人、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缴费部分,给予定额资助。
二是在对救助对象在定点医药机构就医发生的住院费用、因慢性病需要长期服药或者患重特大疾病需要长期门诊治疗的费用给予补助。具体的起付标准、补助比例、年度补助限额等救助政策,由自治区医疗保障、财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拟定,报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后实施。
三是规定救助对象有多重身份的,按照标准就高不就低原则给予补助,不得重复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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