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口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关于货车通行管理的通告
为进一步优化道路交通环境,有效维护道路通行秩序,预防事故发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之规定,决定对我市东西两城区和部分道路通行的货运车辆及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实行分车型、分时段限制通行措施。
一、禁(限)行车型
重、中型载货汽车;重、中型专项作业车,重、中型全挂、半挂汽车列车;轮式自行机械车;危险化学品运输车;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拖拉机;国三及以下排放柴油货车。
二、禁(限)行区域及时间
(一)东城区(咨询电话:0535-8520596)
禁行区域:黄县大道(即环城北路)(含凤凰山路灯控路口至通海路路口)以南,凤凰山路(不含)以西,龙泉路(不含)(凤凰山路路口至威龙大道路口)以北,威龙大道(不含)以东之内区域;港城大道西延段(威龙大道至龙港路)禁行。
限行路段:徐乡路(即府西二路),黄县大道(即环城北路)(电业岗以西至南山路路口)。
危险化学品运输车禁行区域:黄县大道(即环城北路)(威龙大道路口至凤凰山路路口)(含)以南,凤凰山路(不含)以西,龙泉路(不含)以北,威龙大道(不含)以东之内区域的全部路段禁行。
限行路段:威龙大道(S304省道至黄县大道)
(二)西城区(咨询电话:0535-8789186)
禁行区域:S304省道(不含)以北,环海路(丰龙路至龙口港客运站)(含)以东,疏港公路(不含)以南,龙港路(不含)以西之内区域。
限行路段:龙港路。
危险化学品运输车禁行区域:黄县大道龙青高速出口以东路段,S302省道(S304省道至G228 国道路段由东向西禁止通行)以北,环海路(丰龙路至龙口港客运站)(含)以东,疏港公路(不含)以南,龙港路(不含)以西之内区域。
限行路段:龙港路。
(三)石黄路(南山南路芦头镇姜家村三岔路口向东至南山路路口)
禁止危险化学品运输车通行。
三、东、西两城区蓝牌轻型及以下货车和新能源货车不受限行规定限制。
四、所有禁行路段需办理货车临时通行证,限行路段无需办理通行证,按照交通标志通行。
五、对违反规定通行的车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法予以处罚。
六、国三及以下柴油货车禁止通行,不予办理通行证。
本通告自2022年10月25日施行,之前限行规定与本通告不一致的,以本通告为准。
龙口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2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