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择考规定】
身体发育异常、严重营养不良及肥胖症、畸形等(《汕头市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择考标准》,但平时仍能上体育实践课的考生,由本人提出择考申请,并提交本区(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相关证明、诊断,经所在学校审核加具意见后,报所属区(县)教育局体育考试领导小组批准,可在我市体育考试开设项目中自行选择力所能及的考试项目。选择实心球和立定跳远两个考试项目的,按两科实际考试项目成绩平均分的90%计算体育项目考试成绩(经折算后得分超过100分的按100分计,折算后满分为49分)。选择一个考试项目的,按实际得分的70%(折算后满分为38分)计算体育项目考试成绩。申请及审核材料必须记入学生健康档案。
【温馨提醒】
身体发育异常、严重营养不良及肥胖症、畸形等考生应由本人提出申请,按上述要求提交相应证明材料。并填写《申请表》。学校应于2月20日前加具意见后,报区(县)教育局审核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