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保人可以通过国家医保局微信公众号、国家医保服务平台网站、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等3种途径,查询实现跨省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直接结算定点医疗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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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起东莞异地就医新变化
1、明确异地就医备案人员范围
异地就医人员分为异地长期居住人员、临时外出就医人员和异地生育就医人员。其中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包括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常驻异地工作人员;临时外出就医人员包括异地转诊人员、异地急诊抢救人员以及其他临时外出就医人员。
2、规范异地就医备案
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办理登记备案后,备案改为长期有效,没有就医次数限制;临时外出就医人员备案有效期延长至6个月,有效期内可在就医地多次就诊,享受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服务。
3、异地就医待遇有所调整
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备案后在有效期内回我市住院就医的,可享受异地就医待遇,降报比例较之前有所缩减;临时异地就医人员待遇根据就医情形不同,降报比例也有所缩减。具体待遇详见下文表格。
4、异地急诊抢救人员无需备案
我市参保人在异地发生急诊抢救住院就医时不需再备案,属异地急诊抢救人员,由就诊医疗机构直接结算。
5、允许补办异地就医备案
对于来不及办理备案的参保人,在异地就医出院结算前补办本次入院之日起的备案登记手续,异地定点医疗机构按规定提供直接结算服务。
参保人员自费结算的,且在拟备案期间未在东莞市内发生医保结算的,可补办备案登记手续,再向我市医保经办机构申请手工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