往来港澳通行证签注分为6个种类:探亲(T)、商务(S)、团队旅游(L)、个人旅游(G)、其他(Q)和逗留(D),长沙去香港签注不同签注类型不同次数。
问:长沙去香港签注一年最多几次?
1、探亲签注(T)
探望兄弟姐妹、(外)祖父母、(外)孙子女的,可签发3个月一次签注,在香港逗留不超过14天;
探望配偶、父母或者配偶的父母,子女或者子女的配偶的,可签发3个月多次签注,在香港逗留不超过自首次进入之日起90天,若申请人为60周岁(含)以上人员,可以签发1年多次签注,每次在香港逗留不超过90天;
申请赴港澳地区探望配偶且与港澳配偶生育有未成年子女的,可以签发1年多次签注,每次在香港逗留不超过90天。
有特殊家庭困难的,经省级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核准,可以签发1年多次签注,每次在香港逗留不超过90天。
对随同申请人可签发与主申请人有效期、有效次数相同的探亲签注。
2、商务签注(S)
已备案的企业机构人员,根据备案规定,可以签发3个月一次签注、3个月多次签注、1年多次签注,每次在香港逗留不超过7天。
未备案的企业机构人员,个体工商户经营者,签发3个月一次签注,在香港逗留不超过7天。
驾驶往返广东省与香港或者澳门专门交通工具人员,可以签发3个月多次签注或者1年多次签注,每次在香港逗留不超过7天。
3、团队旅游签注(L)
申请赴香港,可以签发3个月一次签注、3个月二次签注、1年一次签注、1年二次签注,每次在香港逗留不超过7天;属于国家移民管理局规定的特别情形的,可签发3个月一次签注,每次在香港逗留不超过3天。
4、个人旅游签注(G)
申请赴香港,可以签发3个月一次签注、3个月二次签注、1年一次签注、1年二次签注,每次在香港逗留不超过7天;对经批准实施多次“个人游”试点政策的城市居民,符合国家移民管理局规定条件的,可按照有关规定签发1年多次签注,每次在香港逗留不超过7天。
5、逗留签注(D)
赴香港随任、就学、就业、居留、培训以及作为受养人赴香港依亲的人员,签发多次签注;签注有效期按照香港入境事务处签发的进入许可的最长有效期签发。持证人应当按照香港进入许可的规定入出香港。
6、其他签注(Q)
可以根据事由签发3个月一次签注、3个月二次签注;有特殊情形确需多次前往香港的,可签发3个月多次签注;每次在香港逗留不超过14天。
>>>长沙公积金贷款指南汇总(组合贷款+商转公+异地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