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市运河区行政审批局2022年下半年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恢复公告
根据沧州市行政审批局通知要求,全市将于11月17日至11月25日再次开放教师资格认定系统现场确认权限。受疫情影响,运河区将以线上确认材料、线下邮寄存档的方式开展确认。具体安排如下:
符合运河区认定条件的申请人须将《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原件(必须为沧州市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定点医院,体检结果当次有效)、近期白色背景免冠无头饰正面一寸证件照片1张(与网上报名电子照片、体检表同版,背面注明姓名、身份证号、报名号、申请资格种类),邮寄至沧州市政务服务中心(地址:沧州市运河区求是南大道2号沧州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E岛111窗口,收件人:综合一组受理窗口),同时将以下材料拍照发送至yhspsz@163.com邮箱,邮件注明姓名及网报报名号,由工作人员进行材料收集审核,审核完成后通过电话形式反馈审核结果。
(一)基本信息材料
1.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原件。
(二)申请人所属人员范围材料
1.户籍在本区的已毕业人员需要提供户口簿(本人页)原件。
2.持有本区有效期内居住证的已毕业人员需提供居住证原件。
3.在读专接本学生、在读研究生在就读学校所在地申请,提供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原件。应届毕业生、在读专接本学生、在读研究生在户籍所在地申请出具户口簿(本人页)原件。
(三)学历条件材料
毕业证书原件。港澳台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国外学历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学历信息经过学信网电子信息比对的可不提交。
特别提示:在审核材料过程中,对于中国教师资格网无法直接比对验证的学历,申请人须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在学信网在线申请),否则视为不合格学历将不予受理。
学信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xlcx/rhsq.jsp
(四)普通话条件材料
中国教师资格网无法验证申请人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的,提交《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受疫情影响,本次教师资格证制证完成后,将全部以邮寄形式发放,请申请人及时关注审核结果,在确认状态显示“确认通过”后,扫描二维码(见附件1)下单填写收件信息,咨询电话:0317-2130331。
温馨提示:请完成线上审核确认人员随时关注“运河区教师资格认定审核表”微信群(见附件2),后续教师资格认定相关事宜将在群内通知。
附件1:
附件2:
(图源:运河区行政审批局)
(群二维码有效期7天,请大家及时入群,以免错过)
沧州市运河区行政审批局2022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