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奎文区新冠肺炎风险区域的通告
根据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为快速有效阻断疫情传播,切实保障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相关规定,经综合研判,决定对下列区域风险等级进行调整:
自12月8日12时起,将以下区域由高风险区调整为低风险区,采取“个人防护、避免聚集”等防范措施。
北海路街道盈福广场东区7号楼3单元
大虞街道丹桂里小区5号楼
大虞街道北国之春6号楼1单元
梨园街道西英社区巨龙小区3号楼1单元
梨园街道后栾小区3号楼3单元
广文街道市司法局宿舍1号楼1单元
广文街道东方名苑小区4号楼2单元
广文街道盛世豪廷二期9号楼2单元
潍州路街道幸福街杨家村12号
东关街道苇湾社区昌大北小区22号楼4单元
请广大居民密切关注官方发布的权威信息,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增强个人防护意识,遵守防疫规定,支持配合疫情防控工作,共同筑牢群防群控、联防联控防线。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后续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及时调整。
潍坊市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2月8日